大兴社区
Would you like to react to this message? Create an account in a few clicks or log in to continue.
大兴社区

=


您没有登录。 请登录注册

` 洪洞县检察院吴靖龙

向下  留言 [第1页/共1页]

1`         洪洞县检察院吴靖龙 Empty ` 洪洞县检察院吴靖龙 周二 九月 17, 2013 12:37 pm

做杉菜

做杉菜

洪洞县检察院吴靖龙了解到推行村民说事制度创建和谐稳定农村!
 洪洞县检察院吴靖龙了解到某县是个150万人口的农业大县,辖29个乡镇、494个行政村、3605个自然村,社情民意相对复杂,维护稳定任务十分艰巨。为此,我县围绕社会矛盾化解、社会管理创新积极探索,在不断完善综治联络特派员工作制度的同时,全面推行“群众说事、干部理事、集中议事、及时办事、定期评事、监督查事”相结合的“村民说事”制度。这一制度的建立,真正让村干部与群众零距离接触、面对面交流,不仅预防和化解了大量的社会矛盾,而且强化了基层组织职能,密切了干群关系,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。
 一、认真剖析问题,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社会管理新途径,洪洞县检察院吴靖龙不忘学习!
 针对近年来社会矛盾多、民转刑案件多、行政成本高等问题,我们深入乡镇调研,通过冷静思索,认为:一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,群众的各项利益诉求涉及面越来越广,期望值越来越高,群众反映的问题必须及时答复和处理;二是部分村级组织软弱涣散、干群关系不融洽、村务管理不民主、群众有话无处说、有苦无处诉等诸多原因,埋下太多的隐患。三是基层信息不畅,反应不快,处置不力,能够化解的矛盾得不到及时化解,等到县乡介入,矛盾已激化,处置问题的难度增加,以致经常通宵达旦化解纠纷;四是有时“对簿公堂”不如群众“拉家常”的方式解决问题快,效果好。基于这点认识,我们于2009年3月份在A镇试点推行“村民说事”制度。

返回页首  留言 [第1页/共1页]

您在这个论坛的权限:
不能在这个论坛回复主题